2025-9-28 18:02| 发布者: admin| 查看: 2| 评论: 0|原作者: 安康医师证出租-医师证出租
一、法律背景与核心条款
协议有效性根据《医师法》第五十四条,出租医师执业证书属违法行为,协议本身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。即使约定免责条款,亦无法规避法律责任。
典型免责条款示例
乙方不得将证件用于诊疗活动,仅限资质审批使用
甲方对乙方经营行为、医疗纠纷不承担责任
乙方需自行承担证件使用中的行政处罚及民事赔偿
二、法律后果与行政处罚
对出租方的处罚
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2-5倍罚款(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)
情节严重者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案例:厦门某医师因出租证件10年获利3.6万元,被罚3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
对承租方的风险
医疗机构使用非注册医师执业构成非法行医
发生医疗事故时需承担全额赔偿
三、合规建议
替代方案
通过正规多点执业备案合作
采用技术入股、会诊等合法合作模式
风险控制要点
- 禁止证件用于临床诊疗 - 避免长期固定租金条款(易被认定为经营性出租) - 保留证件使用痕迹备查
四、法律依据摘要
条款类型
《医师法》具体规定
处罚标准
证件出租
第五十四条第三款
2-5倍罚款/吊销证书
紧急施救免责
第二十七条
自愿急救不担责
执业注册要求
第十四条
必须按注册地点执业